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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他人房产产权遭拒律师告规划国土委
来源:深圳晚报发布时间:2012年05月09日作者:

     他人登记的房产产权信息,个人能查吗?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说“NO”,但律师梅春来要较真。

  “摘要式的产权信息,不涉及隐私和商业机密,公民均可查阅。”他说,房产产权登记部门还有查阅流程限定。他把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上级市规划和国土委告上法院。日前,市中级法院继续开庭审理该案件。

  梅春来说,作为执业律师,因代理工作需要,他经常需查阅房产产权信息,但深圳市房地产产权中心(以下简称“房产产权中心”)每次均表示,需先提供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或传票。而颇为无奈的是,法院立案,则经常需要提交产权信息,以证明被告业主身份。

  去年梅春来就针对市规划和国土委相关查档规定,提起行政复议,但被不予支持。他随后提起行政诉讼,一审败诉。 二审法庭上,梅春来坚持表示,依照建设部《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》,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,无须法院立案证明。

  规划和国土委代理律师表示,房产产权信息绝对是“商业机密”,要么是司法机关查案或其他公职行为,否则,只有当事人同意,才能公开。他坚称,《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档案查阅规定》已做明确规定。他同时以银行存款做对比,“银行存款,你能查吗”。